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,依法获知学校信息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,聊城大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、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,主要公开目录如下:

第一,基本信息。主要包括基本学校基本简介、领导信息、机构设置、规章制度、规划计划等。

第二,招生考试信息。主要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部分,分别包括招生计划、录取结果、咨询申诉等。

第三,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。主要包括管理制度、受捐赠资产、采购信息、预算和决算情况、收费信息等。

第四,人事师资信息。主要包括岗位管理、人事信息、争议解决等。

第五,教学质量信息。主要包括就业指导、毕业生情况、就业质量、艺术教育发展年报、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。

第六,学生管理信息。主要包括学籍管理、奖助学金、奖励处罚、学生申诉等。

第七,学风建设信息。

第八,学位、学科信息。

第九,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。

第十,教学与科研成果信息。

第十一,其它。包括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、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。

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、科研和工作等需要,向我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。